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涟水县锐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糕(酱卤肉制品)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涟水县锐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糕(酱卤肉制品)(抽样单编号:PP18320000281430416 ,生产日期:2018年2月4日)经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该公司的成品库和生产车间,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批次产品。经查,同批次涟水鸡糕(酱卤肉制品)共生产14.4公斤,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涟水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涟水县锐缘食品有限公司暂停生产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暂未接收到召回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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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