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作,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请材料封面和目录;
(二)《GS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同时附申请书电子版;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近12个月以来,有无发生违法经营药品行为;
(六)企业负责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七)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八)批发或零售连锁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九)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十)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十一)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十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